近日房东眼红烧烤店红火,房租涨十几万,店家连装修也带走的事情迅速上了热搜,为什么房东要将房租涨十几万呢?
据悉,这家烧烤店生意非常红火,每天的净利润能达到五千元,为此房东非常眼红。
因为店铺装修花了几十万,所以烧烤店老板一再和房东商量,希望房租在自己能接受的范围内涨价,涨得太多自己实在是无力承受。
但房东依旧没有同意,为此烧烤店老板表示:“你撕破脸了,俺也就不客气啦,不是钱的事”。
房东眼红烧烤店红火,房租涨十几万
这件事在网络上曝光之后,网友们真是操碎了心,有的网友说:“房东不应该做的如此决绝,日后相见不好看”。
更多的网友这样说:“这个房东也太见利忘义了,真不讲诚信”。
那么,最后这个烧烤店老板拆走装修有没有违法呢?房屋租赁关系解除后装修投入到底该如何处理呢?
《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五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关于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86条规定,非产权人在使用他人的财产上增添附属物,财产所有人同意增添,并就财产返还时附属物如何处理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没有约定又协商不成,能够拆除的,可以责令拆除;不能拆除的,也可以折价归财产所有人;造成财产所有人损失的,应当负赔偿责任。
首先对于房屋租赁关系解除后装修投入由谁负责应根据不同情况作出处理。
1.如果你是在未征得所有权人即房东的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对房屋进行装修,是侵犯房东房屋所有权的行为。如果房东要求恢复原状或损害赔偿,应予支持。
2.如果你是征得房东同意的情况下对房屋进行装修,且房屋租赁关系正常终止时或在这之前均未对房屋装修价值支出负担达成一致,则应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则来处理,即装修物能够拆除的,由租赁人拆除后归自己所有,不能拆除的,作价由房东对租赁人予以补偿。值得注意的是,因装修造成房屋受损的,租赁人应负赔偿责任。
“雁过拔毛,杀鸡取卵”从法律意义上讲,也许房东没有责任,但人在社会上做生意,本来不就是靠相互成全的吗?房东的做法无异于杀鸡取卵。不知道他的名声传出去之后,谁还会找他租房子呢?